专利与标准由于其各自的特性所限,本是不相容的两个范畴,专利的实施需要以权利人的同意许可为前提,而标准则以普遍适用性和公开性为目标。但随着技术的发展和市场竞争激烈程度的加剧,专利与标准之间的关系从分离趋向融合。
这主要归功于科学技术日益发达的今天,部门分工已经相当细,任何一个企业或科研单位是不可能制定标准时提供出标准体系需要的所有核心生产技术,标准体系实质上是作为标准基础的各项技术的汇集,也就是所谓的专利标准化。因此,专利和标准是存在紧密联系的统一一体,从- -定意义上讲,专利是标准的基础,同时也是不可避免产生冲突的一对矛盾体.